為加強轄區土壤環境管理,切實防范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,依據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及相關政策要求,現對2019年度轄區重點監管企業用地土壤自行監測結果予以公示。本次監測旨在督促企業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主體責任,確保用地安全,保障公眾健康。
一、監測范圍與對象
本次監測覆蓋轄區內所有列入土壤環境重點監管名錄的企業,包括化工、電鍍、印染、危廢處置等重點行業。各企業按照規范要求,委托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開展用地土壤自行監測。
二、監測內容與方法
監測項目主要包括重金屬(如鉛、鎘、汞、砷等)、揮發性有機物、半揮發性有機物及特征污染物。采樣布點遵循《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》,檢測方法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。
三、結果概述
2019年度,轄區共完成XX家重點監管企業用地土壤自行監測。監測數據顯示:
- XX家企業土壤環境質量達標,未發現超標污染物;
- XX家企業部分點位存在污染物輕度超標,已責令限期整改并開展詳細調查;
- 總體來看,轄區重點監管企業土壤環境狀況基本穩定,風險可控。
四、后續措施
對于監測中發現問題的企業,生態環境部門已依法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,采取風險管控或修復措施。同時,將持續加強監管,定期開展復查監測,確保土壤環境安全。
公眾如需查詢具體企業監測報告,可聯系轄區生態環境分局。我們呼吁社會各界共同監督,攜手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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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06 14:22:00